为贯彻落实《阜新市人民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快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阜政发〔2017〕11号),加快推进我市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,市决定成立阜新市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办公室,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办公室主任由纪岩同志兼任,办公室由各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。领导小组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,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,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。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。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,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。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或部分,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部门。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例行会议制度,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。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或部分,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。 各单位要主动研究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有关问题,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,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。加强协调配合,形成合力,共同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各项工作。 推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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