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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托是什么?信托投资理财有什么优势?发展如何?

作者:habao 来源: 日期:2017-11-14 12:04:13 人气: 标签:什么是理财如何理财

  “受人之托,代人理财”。信托是由信托公司发行的,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理财产品,融资方通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,并通过资产抵押给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本金收益如期兑付。信托也是严格监管的“高利贷”。我国信托公司只有66家,和银行、保险、证券同为国家的四大金融机构。信托和银行受银监会监管,证券受证监会监管,保险受保监会监管,银行和信托发行的理财产品都是需要银监会批准后才能发行。

  我国信托公司的市场准入资格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,发展运作均接受银监会的监管。截至2012年末,我国信托业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达到7.47万亿元,以规模计算已成为我国第二大资产管理行业。

  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初叶,在计划经济时代一度全面停办;1979年,中国信托业得以恢复。但由于早期行业定位偏差及法律规范缺失,行业成长经历了不少波折起伏。1999年2月,监管层本着“把信托办成真正的信托,不让有问题的公司留下来”的态度,将众多规模较小、资不抵债的公司撤销。2001年至2002年,《信托法》以及人民银行制定的《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》、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》相继出台,第一次在中国确立了信托制度的法律地位,规范了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。2007年,中国银监会颁布了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》和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(查询信托产品)管理办法》,正式了信托业“受人之托、代人理财”本原业务回归的航程。2010年8月24日,银监会《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》正式实施,我国信托监管法规体系更趋完善。

  在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洗牌、重组、整合之后,我国的信托机构由最高峰时的1000余家减至目前的60多家左右,经历过大浪淘沙的信托机构具有了资源的稀缺特质;同时,信托业的法律和社会经济逐渐改善,发展空间得以迅速拓展,创新产品不断推出;信托公司经营范围广、产品种类多、经营手段灵活性和个性化服务等综合优势日益明显。

  据中国建设银行(5.430,0.07,1.31%)、咨询公司联合发布的《中国财富管理市场报告》,中国银行私人银行、胡润研究院联合发布的《中国私人财富管理》等多份权威调查报告显示,信托产品投资已成为中国高净值人士的主要投资方向之一,在可投资总资产中的占比快速上升。

  在法律上,信托财产被置于受托人名下。受托人根据法律和受托文件,享有信托财产上的财产权,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管理、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。委托人和受益人不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,但是信托所产生的利益归受益人享有。信托产品的受益人可以是自己(自益信托),也可以是他人(他益信托),这种投资方式和产品的灵活性是券商、银行和基金公司所缺乏的。

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信托具有保密的功能。人们的财产一旦经过的信托形式,便不受委托人、受托人(信托公司)以及受益人的债务关系追索。从而赋予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务利。即使信托公司出现破产,信托财产还可以完整地交由其他信托公司继续管理。因此,在法律上最大限度地了信托财产的与安全,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,更适合于长期规划的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。

  凡具有价值的东西,不论是动产(现金、贵金属、有价证券等)还是不动产(房产、生产设备等),是物权(财产的使用权、所有权等)还是债权(股权、收费权等),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,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;只要不违律强制性和公共秩序,委托人可以为各种目的而创立信托;信托应用领域非常宽泛,信托产品品种繁多。因此,信托也被称为“金融百货”。

  信托公司是目前唯一准许同时在资本市场、货币市场和实业投资市场的金融机构。信托公司通过信托集中起来的个人资金,交由专业人才进行操作,利用信托投资领域的多元化进行组合投资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投资风险,实现投资人收益的最大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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