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息人士说,检方并没有把范围限于2009年通用汽车走出破产之后才发生的案例。法律专家表示,破产无法让通用汽车在消费者的案例中免于刑事责任。 目前尚不清楚检方是否会针对个人追究法律责任。 美国国家公交通安全管理局(NHTSA)在5月时,已因通用汽车延误对瑕疵零件采取作为而开罚3,500万美元,还其公司高层隐匿问题。 巴拉拉检察官的团队可能以丰田案为蓝本,力图阐述通用汽车内部在向监管机构报告这个问题、并对外公告其如何处理失去动能的车辆之前,就已经知道这个致命瑕疵的存在。 丰田案的事实陈述可能成为通用汽车案前例,丰田是以12亿美元和解诉讼。一位法律专家说,通用汽车最后的罚金可能高过丰田。对于邮件或电话诈骗案的公司,罚款金额并无上限。 “如果通用汽车的人以为12亿美元就可以解决此案--特别是所有公开、听证、似乎都支持这个想法--那么他们就大错特错了,”曾经担任曼哈顿区特别助理检察官的Cohen & Gresser律师事务所律师C. Evan Stewart说。(完) (编译 张涛/李婷仪 审校 孙茉莉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