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西平县焦庄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为辖区内一名刑满人员陈某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。 焦庄乡朱坑村陈某刑满后,在107国道朱坑村委辖区内开了一家小饭馆,焦庄司法所、朱坑村委帮他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,又联系税务部门免征了营业税。陈某非常高兴,加上自己有一门手艺,又踏实苦干,所以生意做得很红火。经营了一段时间后,陈某发现,目前的状况已不能满足广大顾客的需求,于是焦庄司法所所长与朱坑村委干部一起帮他筹款5万多元,陈某对现有的小饭馆进行了翻建,扩大了经营场所,改善了经营。陈某劳动致富的劲头也带动了周围群众做生意的积极性,同时也得到了周围群众的认可。 在强化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工作中,焦庄司法所注重总结教育,培养刑释人员、勤劳致富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(通讯员静会恒) 延伸内容: |